船隻的一般使用
1.如乘客需要自行攜帶或租用外部及附加電子設備(如揚聲器、DJ設備及拍攝器材等),請於租賃遊艇時提出,並經由出租方同意下使用。
2.請儘量保持船隻清潔,垃圾請掉入垃圾桶及不要胡亂棄置海中。
3.如乘客感到不適,可向船上職員尋求協助。
4.如客人因嘔吐或各樣不合理的舉動而弄污船隻,每項需支付港幣$2,000清潔費給本公司。
5.船上不准携帶或吸食軟性毒品,一旦發現將報警處理,已付之一概費用恕不退還。
6.承租方要確保船上任何物品或設施於使用守則下操作。如因違反以上條款,而導致任何財物受損或人命傷亡,承租方需自行負責賠償等損毀及其責任。
7.出租方不提供兒童看護服務,父母/監護人有責任照顧好兒童之船上安全。
8.客人在海中游泳或進行任何活動時必須穿救生衣,否則自行承擔個人安全風險。
9.船隻的照片只供參考,實際內容請參照實物。租船前如需親自觀船,每次收費港幣$3,000元。